南京国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(有限合伙)

  • 南京国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(有限合伙)信用代码: 91320102MA1UTN4J8B
  • 企业类型: 有限合伙企业
  • 经营状态: 存续
  • 成立日期: 2017-12-28
  • 核准日期: 2017-12-28
  • 法定代表: 吴国华
  • 注册资本: 10万人民币
  • 实缴资本:
  • 参保人数:
  • 公司规模:
  • 经营范围: 南京国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(有限合伙)经营范围 是:文化艺术交流(不含演出);文艺创作服务、文学创作服务;图书、音像制品零售(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  • 注册地址: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99号610室
  • 营业期限: 2017-12-28至2037-12-27
  • 纳税人识别号: 91320102MA1UTN4J8B
  • 工商注册号: 320102000385778
  • 组织机构代码: MA1UTN4J-8
  • 联系电话: 025-83361940
  • 邮箱: 781000183@qq.com|781000183@qq.cm
  • 纳税人资质:
  • 曾用名:
  • 所属省份: 江苏省
  • 所属城市: 南京市
  • 所属区县: 玄武区
  • 网站链接:
  • 所属行业: 体育
  • 一级分类: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
  • 二级分类: 文化艺术业
  • 三级分类: 文艺创作与表演
  • 登记机关: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  • 联系方式: 南京国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(有限合伙)联系方式

南京国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(有限合伙)企业详细介绍

南京国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(有限合伙)企业当前状态为存续

成立日期为2017-12-28,法定代表人为:吴国华。

其中南京国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(有限合伙)注册地址在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99号610室,所属的行业为体育

南京国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(有限合伙)属于江苏省南京市企业。

南京国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(有限合伙)企业登记机关是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其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(不含演出);文艺创作服务、文学创作服务;图书、音像制品零售(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
南京国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(有限合伙)本省相关文章: